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在华外商投资企业撤资的营商环境研究
周向雯
(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广州 510521)
内容摘要:为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精神,支持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笔者通过问卷调查穗、佛、莞、惠、珠、中、江等珠三角七地市894家近5年内有利润汇出、股权转让和债权转股权的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结果表明:调查样本普遍积极评价我国营商环境,美资企业关注货币稳定性与汇率,欧资企业关注外商投资企业税率,韩资企业关注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日资企业关注政治稳定性;影响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决策目标的排序是,节约成本、开拓市场、享受政策红利、执行母公司全球战略,美资企业是节约成本,欧韩日资企业均旨在便于开拓中国市场。为此,建议加大减税降费和对外开放力度,降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成本;引导在华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将其生产线转移到我国落后地区,推动其产品升级及所在地产业结构优化。
关键词:外商投资企业撤资 营商环境 生产要素成本 公司战略 产业转移
一、引 言
2009-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在粤累计投资1605亿美元,累计撤资315亿美元,撤资/投资率为19.6%,数以百计的外商投资企业撤资导致数以万计工人失业。随着美国启动加息、减税、贸易政策变化,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撤资短期内冲击我国经济运行。尤其是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影响,在华跨国公司撤出资金和利润汇出现象呈持续上升态势,同时“撤资潮”所带来的跨境资本流速、流向、结构都在变化。若跨国公司在短期内出现集中撤资,将导致大量工人失业和引发资本外流,而跨境资本的大规模无序波动将进一步对我国经济运行造成冲击,不利于实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目标。为此,研究分析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跨国公司的撤资动因,有利于监管当局有的放矢,合理引导跨国公司撤资意愿和行为,化解跨国公司撤资可能带来的风险,保障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从而实现“六稳”目标。
二、文献综述
外商投资企业撤资是指外国投资者从东道国全部或部分撤出资本,终止生产经营行为。从东道国角度看,它是外国企业从本国独资或合资企业中撤资的行为。二战后世界经济逐渐恢复,国际直接投资日益频繁,20世纪60年代初至70年代是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鼎盛时期。从Hymer垄断优势理论开始,西方学者先后提出了约20种不同理论来解释国际对外直接投资。大致可分为两类:宏观理论以瑞典的经济学家Eli Heckscher和Bertil Ohlin要素禀赋学说为基础,微观理论以产业组织学和厂商理论为基础,形成了Hymer垄断优势理论,Vermon国际产品生命周期理论、Knicker Bocker寡占反应理论、Backley和Casson内部化理论、Dunning国际生产折衷理论、Kindleberger产业组织理论、Cantwell的技术累积理论等流派。70年代末,哈佛大学调查6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180家新建海外子公司,1951-1965年的撤资比率为10%-20%,1966-1970年达26.3%,1971-1975年上升到42%,从地区分布看,近40%是在欧洲的子公司,27%是在拉美的子公司。随着撤资数量逐年上升,其行为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
1、国外理论界研究文献述评。80年代后,外商投资企业撤资理论日渐成熟,Porter(1976)最早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分析公司退出障碍、条件和时机,提出“撤资障碍说”,他认为撤资会造成东道国工人失业,遭来舆情压力和政府干预,产生撤资障碍。Boddewyn( 1983)提出投资前提逆转理论,将公司撤资理论分为基于条件、动机和突发事变的撤资学说,只要满足一个条件,撤资必定发生。英国Mc Dermott(1989)曾利用Boddewyn三分类法研究,证明条件、动机和突发事变因素均会影响撤资,条件因素影响最大。Hamilton(1993)提出“撤资决定因素说”,引入东道国宏观经济环境指标对撤资的影响,撤资理论研究相对以前更加深入。Benito(1997)研究挪威母公司表明,撤资与东道国经济增长呈明显的负相关关系,东道国经济增长越乏力,撤资可能性越大。Haynes,Thompson,Wright(2003)从内部因素角度,研究1985-1991年英国撤资情况,认为撤资是基于公司财务、公司治理、公司战略的反应,符合公司代理理论与战略管理的观点。Chung et al,(2010)提出外商投资企业“柔性战略”下的撤资行为,认为母公司内部生产网络转移选择越多,利用“柔性”优势的能力就越强,以此减少子公司撤资。Song(2014)对韩国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海外子公司实证检验了Chung et al观点,母公司内部网络的生产转移降低了撤资的概率,且劳动力成本跨国差异越大、母公司转移选择越多,撤资可能性就越低。Procher,Engel(2017)从投资组合理论角度出发,研究了2002-2010年法国3524家母公司认为,母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投资新机会,子公司之间竞争是母公司投资和撤资决策的重要因素。
2、国内理论界研究文献述评。毛蕴诗,蒋敦福(2001,2005)认为,外商投资企业处于经济全球化时代,必须要适应东道国经济环境和市场变化,调整对外投资的规模和结构。撤资战略是以剥离为主的公司重构,既可优化资源配置,又可加强公司竞争优势。徐艳梅、李玫(2003)认为,外商投资企业撤资在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就业、国际金融等方面对我国造成负面影响,撤资原因是市场期望值过高,国际资本流动特征变化,投资决策者决策失误,合资企业内部管理不当、源于母国方面的障碍。范宇新(2009)以“六因素撤资说”分析韩国企业撤资动因,研究成本、市场、制度、聚集经济、产业结构和文化趋同六因素的影响。张立莉(2009)将外商投资企业从中国撤资归结为受东道国、母国和外商投资企业战略等 14 种因素的影响。龙绪密、谭天、张立志(2012)发现,影响韩资企业撤资的关键要素是企业特性、产业特性和国家特性,认为韩资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经营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我国需要完善法律体系和引资政策。李玉梅、刘雪娇、杨立卓(2016)认为,我国投资环境、行业现状以及母公司特征对撤资有正向决策效应,而经营状况对撤资有负向决策效应。
从上述相关文献看,国内外学者主要围绕宏观经济环境和经营战略管理两个方面对跨国公司撤资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但在研究方法上,仍以定性分析和案例研究为主。少数文献使用问卷调查进行了定量分析,但受样本量较小的限制,难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可靠性。究其原因,主要是撤资类研究的一手数据和资料较难收集:一是跨国公司撤资一般意味着其经营活动终结,企业人员解散,难以进行后续跟踪调查;二是撤资问题涉及商业机密,跨国公司对此较为敏感,对相关材料的提供较为谨慎;三是在华跨国公司撤资还涉及地方招商引资政绩,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与其合作过的中方企业,配合研究者的积极性都不强,这也是国内学者难以开展相关研究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该类研究更关心的实际上是存在撤资意愿的跨国公司撤资动因,但由于研究人员无法在事前预测其的撤资行为,在研究中一般采取“广撒网”的方式选取样本,也使得分析结论较缺乏针对性。
针对已有研究的上述不足之处,本文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做了改进:一是扩大定量分析的样本数量。本次通过调查、走访等形式,向广东珠三角七地市的跨国公司共发放调查问卷1300份,回收有效问卷894份,调查样本和有效样本数量均为以往相关研究的近十倍。二是优化调查样本的选取标准。不同于以往研究中随机抽样或凭主观判断选取样本的方式,本文依托外汇管理局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系统,筛选出近5年内进行过利润汇出,即存在“潜在撤资意愿”的跨国公司进入样本企业。本研究对样本跨国公司撤资动因的调查结果进行了客观描述,分析结论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对了解当前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跨国公司的撤资意愿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三、问卷设计
本研究采取问卷调查法,为一般化陈述性的抽样调查问卷。主要研究目的是,实证分析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在华外商投资企业撤资时,对我国外部营商环境的认可度,探索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目标。调查样本主要为广东省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广东是利用外资的大省,全省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数量约占全国1/4,实际利用外资额约占全国1/5。因此,本文选择的样本企业对全国情况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调研从2018年3月开始,作者先后走访了广州、东莞、惠州等地的部分在华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的座谈、访谈、实地调查,在取得第一手资料后,通过参阅国内外有关研究文献设计了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各题项设计完成后,首先是选择了部分在华外商投资企业与商业银行的财务、信贷人员座谈与实地走访,初步对问卷进行了试错填写与修正;最后,根据三家公司试填意见,对问卷进行反复修改,使问卷尽可能通俗易懂,尽可能地在表面效度上取得较高的一致性。最后在2018年5月中旬对问卷定稿后,对广州、佛山、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等珠三角七地市近5年内有利润汇出、股权转让和债权转股权的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发放问卷。本研究提供的问题均采用利科特五级变量(Five—choice Likert—type Variable),问卷采用5点评分法,1分表示“完全不重要”,2分表示“不重要”,3分表示“一般”,4分表示“重要”,5分表示“非常重要”。分值越大,表明题项越重要。为避免答题者陷入先入为主或定式思维,问卷中测项问题均以随机顺序出现(见表1)。
表1:调查样本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 |
类别 |
数目 |
占比(%) |
投资者国别或地区 |
美国 |
60 |
6.70 |
欧洲 |
64 |
7.14 |
|
韩国 |
65 |
7.25 |
|
日本 |
99 |
11.05 |
|
港澳台 |
495 |
55.25 |
|
其他 |
113 |
12.61 |
|
公司性质 |
外商独资企业 |
664 |
74.11 |
外方控股合资企业 |
28 |
3.13 |
|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
204 |
22.77 |
|
公司注册成立年限 |
5年以下(含5年) |
60 |
6.70 |
5年至10年(含10年) |
106 |
11.83 |
|
10年至20年(含20年) |
483 |
53.91 |
|
20年以上 |
247 |
27.57 |
|
公司经营收入规模 |
1亿美元以下 |
663 |
74.00 |
1-10亿美元 |
190 |
21.21 |
|
10.01-100亿美元 |
38 |
4.24 |
|
100亿美元以上 |
5 |
0.56 |
|
公司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 |
23 |
2.57 |
信息运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15 |
1.67 |
|
批发零售 |
70 |
7.81 |
|
房地产 |
32 |
3.57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5 |
0.56 |
|
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6 |
0.67 |
|
建筑业 |
3 |
0.33 |
|
采矿业 |
1 |
0.11 |
|
制造业 |
708 |
79.02 |
|
商务服务 |
33 |
3.68 |
|
公司发展所处阶段 |
创立期 |
28 |
3.13 |
成长期 |
258 |
28.79 |
|
成熟期 |
558 |
62.28 |
|
其他 |
52 |
5.80 |
|
公司主要目标市场 |
中国境内市场 |
285 |
31.81 |
中国境外市场 |
204 |
22.77 |
|
均有 |
407 |
45.42 |
|
母公司以前有无 在中国投资设厂的经验 |
有 |
395 |
44.08 |
无 |
501 |
55.92 |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1、从企业投资者国别或地区来看,主要为港澳台投资企业,占比达到55.25%,其次依次为日本、韩国、欧洲、美国,与我国的外资企业结构相符(参见表1)。
2、从公司性质来看,调查样本中外商独资企业占比达到74.11%,外方实际控股企业占比合计接近8成,调查结果对反映外方投资者的真实诉求具有代表性。
3、从公司注册成立年限来看,以成立10年至20年(含20年)为主,占比达到53.91%,成立20年以上的企业占比也达27.57%,主要为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进入中国的企业。
4、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来看,以10亿美元以下中小型企业为主,占比合计超过9成。
5、从公司所属行业来看,样本企业中占比最高的行业为制造业,占比达到79.02%。
6、从公司发展所处阶段来看,大多数样本企业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占比分别为28.79%和62.28%,均属于经营状况相对稳定的企业。
7、从主要目标市场看,仅为中国境内市场和仅为中国境外市场的企业占比分别为31.81%和22.77%,两者均有的企业占比为45.42%。
8、有55.92%的样本企业表示,母公司在其设立之前未有在中国投资设厂的经验。
表2: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对国内经营环境评价均值及排序
评价指标 |
样本数 |
均值 |
排序 |
标准差 |
因素和 |
sig. |
Cronbach's α |
土地和劳动力成本 |
894 |
4.0626 |
1 |
.6959 |
.734(**) |
.000 |
0.971 |
原材料和能源价格 |
|